【外傭曠工】外傭曠工被炒後索賠機票一個月糧 藍海寧怒斥:欺人太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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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2/03/18 15:53

最後更新: 2022/03/20 10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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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傭曠工被炒,反向僱主索償。

大約五個月前,我曾在本欄分享自己替一位長輩找女傭,僱傭公司推薦一位斷約女傭,樣子清純的她一臉委屈地告訴我,前僱主以疫情嚴峻為由,已經半年沒讓她放假外出,她實在受不了,所以自行斷約。我半信半疑,但基於她態度誠懇,又能操良好的廣東話,正適合不諳英語的長輩,於是跟她簽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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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簽證批出後,就在上班的第一天,她玩失蹤,電話不接,人影無蹤。二十四小時後,我報警處理,她方現身。說她很累(她去了做黑工洗碗),需要休息幾天才上班,事前卻沒跟僱主商量。她擅自曠工,臉無悔意,毫無責任心與誠信,長輩大怒,馬上辭退她。

沒料到該女傭竟跑去領事館投訴,要求長輩賠償她一個月的代通知金,還要付她機票和交通費。她不曾上班,還未踏進僱主的家,擅自曠工,竟斗膽要求賠償?

我當然不會就範,馬上寫電郵和寫信到香港入境處,強烈要求取消她的工作簽證,以免禍害其他港人僱主。

平靜了四個月,上周,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的職員找我,原來該女傭向勞工處尋求幫助,當然是要求賠錢。

我百思不得其解。作為一個依足程序申請、守法守例的僱主,被外傭欺騙愚弄,蝕了一萬五千元的中介費、工人驗身和種種費用,犯錯的是外傭,為何仍要僱主賠錢?道理何在?天理何在?

我致電入境處了解為何竟容許該連續兩度斷約的女傭留港,繼續欺詐其他僱主?我們前後寫了四封投訴信,入境處主任解釋他們會慎重嚴肅處理斷約工人的工作簽證申請,一般帶着投訴紀錄的外傭都「無得留低」。

原文刊於《經濟日報》收費專欄「雲海漫遊」,原題為「欺主太甚的外傭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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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: 藍海寧